CNESA·政策动态·· 2026-08-28精选AI 评分78
税务总局答复电池消费税:电池簇需缴税,储能系统不缴
事关电池消费税!国家税务总局最新答复
模型导读
国家税务总局就2026年9月1日起实施的电池消费税政策调整作出答复,明确电池簇属于《电池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中的电池组,从生产企业购入电芯生产电池簇应当缴纳消费税,并可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扣除原料已缴税额;储能系统属于利用电池生产的成套电力设备,不在应税电池产品范围内,不需缴纳消费税。
推荐理由
答复明确了电池簇需缴消费税、储能系统不缴的边界,为储能集成商的税负划分提供了官方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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