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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冠宇锂电池自燃火灾案终审败诉,被判赔6452.64万元
锂电池自燃引发火灾,珠海冠宇败诉被判赔6453万元!
模型导读
新宁物流公告披露,其子公司深圳新宁现代物流与珠海冠宇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二审终审判决生效,珠海冠宇需赔偿6452.64万元及相应利息。案件源于2015年12月深圳新宁仓库火灾,此前判决认定起火点存放的是珠海冠宇锂电池,电池自燃引发火灾,珠海冠宇承担30%责任。2026年1月深圳新宁据此追偿立案,6月一审全额支持诉求,珠海冠宇上诉后被深圳中院驳回、维持原判。
推荐理由
2015年仓库火灾的责任认定在终审中落到电芯厂商身上,30%责任比例与6452.64万元赔偿为储能和电池企业的仓储与产品责任风险提供了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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